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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(lǐ)辦(bàn)法》第三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,采取便于公衆知曉和查詢的方式公開本單位環境風險防範工作(zuò)開展情況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、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及處置情況,以及落實整改要求情況等環境信息。現将本公司7月組織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進行公示。